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江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设置的规定,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服务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编报采购预算的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省本级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江西省市、县(区)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06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文件已下发至各主管预算单位并在萍乡市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栏中公布。
2、各负责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请在萍乡市政府采购网“综合下载”栏中下载《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和《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补充表》。
3、为了方便各采购单位编制《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此表已按政府采购目录划分的类别及品目进行了规范化格式设置,颜色填充部分已经设置了求和公式,采购单位不能做任何修改,同时为方便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此表共235行也不能做任何行列增减。
4、各采购单位编制《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补充表》时,如需编制专用设备类和工程类项目某类别,可以依据某类别明细项目的多少自行增减行列,此表未统一设置求和公式,各采购单位需自行完成各类别汇总,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无需汇总,例如专用设备类中医疗设备和政法检测设备等,《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只反映专用设备类某类别的总额,该类别总额的项目明细,需下载《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补充表》进行项目明细填报。建筑、装修、修缮工程类别项目需凭发改委部门批准的立项报告才可编制本年度该类采购项目预算,公务用车项目需凭市公车办批准才可编制本年度该类采购项目预算,上述类别项目各总额对应反映在《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并在《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补充表》中列项目明细。
5、为方便财政部门将编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录入江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利采购单位正常开展采购活动,各采购单位编制好《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及其补充表后,在11月1日前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含加盖单位公章的纸版及电子版)报各隶属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主管部门将隶属单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审核汇总后将汇总表(含加盖单位公章的纸版及电子版)和隶属单位的分表(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所有表的纸版及电子版)在12月10日前报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服务类项目(车辆燃修费、办公消耗品)编制时可按上半年(或上年度)实际数为参考。各主管部门汇总《萍乡市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时需要技术支持,请联系采购办工作人员。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13677991778、6793622
附件1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市本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补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