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指导工作。一是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引导各部门认真履行部门决算公开主体责任,确保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公开的口径保持一致。二是明确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需公开本部门决算,一级预算单位公开内容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所属单位单独公开的除外)。三是明确公开内容。此次公开的内容涵盖了部门概况、收入支出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机关运行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和专有名词解释。四是明确公开形式和格式。要求各部门在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统一进行部门决算公开,并向各单位提供部门决算数据和公开参考样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开的及时性。
截至2017年9月22日,萍乡市本级80个部门(涉密部门除外)在法定时间,全面公开了其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有力地推进了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决算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者:何心怡)